漲價后拒賣房 北京一房主被判賠違約金89萬

2020-06-19 23:01:57 sunmedia 4922


房屋的價格波動明顯,一些賣家在售出房屋后不久卻發(fā)現(xiàn)房價大漲,,想方設法想要毀約。翟女士在今年年初就簽訂合同,,買了高先生的一套房子,并支付了定金和中介費,。豈料一個月后,,高先生竟以妻子不同意為由反悔。翟女士無奈起訴至法院,,要求對方賠償相應損失。近日海淀法院對此案宣判,,判決高先生賠償違約金89萬元及中介費12萬元,。

翟女士為了改善家庭居住條件,在2016年2月與高先生簽訂房屋買賣合同,,以448萬元的價格購買了位于海淀區(qū)清河清緣里小區(qū)的一套房屋,。簽訂合同當天,她就支付給高先生定金30萬元和中介費12萬元,。然而,,高先生在簽訂合同一個月后,以其出售該房屋未征得妻子同意為由反悔,。

由于雙方協(xié)商未果,,翟女士起訴至法院,請求法院判決解除雙方買賣合同,,并要求對方支付總合同價款20%的違約金89萬元,、中介費及其他相應損失。

庭上,高先生不同意翟女士的訴訟請求,。他稱這套房子是他和妻子的共同財產(chǎn),后來由于妻子不同意賣房,,那他們簽訂的合同應該算是無效,。“既然合同無效了,,我就不應該掏違約金和中介費,。”高先生說,。

海淀法院經(jīng)審理后認為,,雙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系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,應屬合法有效,。但高先生未取得房屋所有權(quán),,致使房屋不能過戶,存在違約行為,。在此情況下,,翟女士提出解除合同,并要求高先生按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和中介費,,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(jù),。最后,法院判決解除雙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,,判決高先生退還定金30萬,,并賠償?shù)耘窟`約金89萬元和中介費12萬元。

法官支招

遇對方反悔可要求繼續(xù)履行

法官表示,,買房人在遭遇賣方違約拒絕出售房屋時,,可以根據(jù)自身情況,選擇要求賣方繼續(xù)履行,,或解除合同并要求賣方賠償損失,。

根據(jù)《合同法》,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(jù)違約情況向?qū)Ψ街Ц兑欢〝?shù)額的違約金,,法院會綜合案情,,酌情確定違約金賠償數(shù)額。

在翟女士一案中,,因賣方拒絕賣房的時期正處于房價上漲期間,,買方不能按合同價款購房將造成房屋差價損失。對于涉案房屋的價格,,由于賣方認可房屋現(xiàn)價值為600萬元,,因此,可確認房屋差價損失至少為152萬元,而雙方約定的違約金為89.6萬,,并未過分高于實際損失,。最終,法院對雙方要求酌情增加或減少違約金數(shù)額的申請均不予采納,,并確定違約金數(shù)額為89.6萬元,。由于合同中另行約定了中介費的賠付方式,法院按照合同約定,,判決由賣方賠付中介費12萬元,。

不過有幾種特殊情形,導致合同不能繼續(xù)履行的,,買方要求繼續(xù)履行合同的主張不能得到法院支持,。例如,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賣方因未取得房屋全部所有權(quán),,而房屋產(chǎn)權(quán)人不同意賣房,,致使房屋所有權(quán)不能轉(zhuǎn)移的,或者房屋存在查封,、抵押等情形,,且不能解除,導致房屋無法過戶的,。

未知來源
上一篇:
免責聲明:商媒在線所提供的信息及圖片除原創(chuàng)外,,有部分資訊和圖片從網(wǎng)絡等媒體收集而來,版權(quán)歸原作者及媒體網(wǎng)站所有,,商媒在線力求保存原有的版權(quán)信息并盡可能注明來源,;部分因為操作上的原因可能已將原有信息丟失,敬請原作者諒解,,如果您對商媒在線所載文章及圖片版權(quán)的歸屬存有異議,,請立即通知商媒在線,商媒在線將立即予以刪除,,同時向您表示歉意,!

最新資訊